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促脱贫”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现将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1名。
1.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 昆明市盘龙区户籍,盘龙区就业困难认证人员;
2.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精通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和学习意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3. 法学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从事过司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书记员或办案辅助人员工作或具备丰富非机动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需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3. 个人简历一份。
不低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路481号,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4楼405室)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6月11日
来源|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促进就业科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DZAsre0GHTQRpqlOI0H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