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晋宁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现将2026年第10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示如下:
晋宁区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晋宁区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7日。
1.本人就业创业证;
2.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内容。
来源: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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