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盘龙区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1. “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1.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 昆明市盘龙区户籍;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3.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及设备应用优先;
4. 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1. 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户口证明复印件;
3.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 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 个人简历;
1. 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北京路2198号盘龙区行政中心2-118办公室。
2. 网络报名:报名者将电子简历以“姓名+学历”方式命名,其余相关报名证件材料扫描成图片,打包与个人简历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1968455071@qq.com)。
3.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7:00)。
4.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196653。
资格审查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资格审核及面试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公益性岗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宣传部
2026年8月31日
来源:盘龙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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